于2009年12月开始生效的塞舌尔《2009年基金会法》,为塞舌尔金融服务产品组合添加了一名新成员:塞舌尔基金会。基金会除了广泛地于全球各地用作慈善目的之外,由于没有信托架构那么复杂,因此私募基金会应用于财富管理的需求也逐渐地增加。私募基金会先是在列支敦士登、巴拿马和奥地利等民法管辖区首创先河,得以使用的,而近年来,越来越多普通法管辖区也开始引入基金会立法(包括泽西州和巴哈马州)。基金会在中欧、拉丁美洲某些区域已经有多年历史,而亚洲对基金会的兴趣也日渐上升。
基金会为一个独立法人实体,享有其财产的所有权(这与信托不同,信托只能由信托人营运并拥有财产)。一旦基金会创办人将其资产转移到基金会,这些资产将不再属于创办人,并成为基金会的专有资产。由于基金会创办人和受益人均不享有基金会资产的所有权,而基金会的管理和控制亦由基金会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可设立在有税务优惠的司法管辖区),基金会普遍地应用于税务安排,资产保护,财富管理以及「非遗产」继承计划。基金会普遍采用「双层结构」,即:外部资产归一家在塞舌尔的免税国际商业公司所有,而基金会则较为被动,因为它的主要角色为持有该国际商业公司的股份。
塞舌尔基金会之成立,需要按照《基金会法》为基金会成立注册,并由一位或多位基金会创立人签署书面章程。完成注册后,塞舌尔国际商业管理局(SIBA)会为基金会签发注册证书。基金会只需向SIBA支付200美元的成立注册费用,而每年亦只需(在基金会的首次注册日周年日)向SIBA支付200美元之年费。
基金会的资产不得少于1美元或其他任何等值货币。基金会在注册后即可投入初期资产。有别于其他基金会司法辖区,塞舌尔基金会不强制要求在章程中说明其委员会成员名称,或在注册处存档有关资料。这有利于保护隐私,因为存档的章程会作为公开信息而被搜寻。同样,基金会受益人名称也不必在章程内说明或于注册处存档。基金会创立人乃在基金会章程上签署的一方,可代表自己或他人,并把初期资产投入基金会。因此,基金会允许委任代理创立人。与其它基金会司法辖区一样,章程中必须说明创立人姓名。由于基金会章程需要在注册处存档(资料对公众公开),因此为了加强私隐,一般情况下会使用代理创立人。
基金会章程必须在注册处存档,但规章则不要求存档。基金会必须有章程,而规章则可选择性采用。基金会一般会使用规章来确保其受益人及权利分配等事宜的不被公开。
塞舌尔基金会之目的可为慈善,也可非为慈善,或两者皆可;同时,可以为让一位或多位受益人受益,也可以为了达到某个特定目的(或两者皆可)而规划。基金会之目的必须包括管理基金会的资产与收入,并在根据委员会成员的决议案,及按照章程和规章,将资产与收入分配给基金会受益人;若基金会出于特定目的成立,则基金会要促进该目标的实现。
基金会委员会负责管理基金会及管理与分配基金会资产,并负责实现其创立目标。塞舌尔基金会必须有至少一名顾问,该顾问可为一名自然人或一家企业实体。创立人可以担任顾问,但是不能为委员会中唯一的顾问。基金会顾问并没有强制要求为塞舌尔居民或为注册顾问,但基于税务规划考虑,此举甚为普遍。塞舌尔基金会必须拥有一名当地注册代理人,该代理人须拥有SIBA许可牌照为基金会提供服务。
基金会可选择委任保护人。若有委任保护人,其将具有限否决权,于某些特定的基金会决策时(例如增加或取消某位受益人或顾问)需要得到保护人的预先批准。同样,在基金会章程或规章中可规定创办人或其他人拥有某些保留权,例如有权批准基金会的投资活动,有权委任或解除顾问、保护人及受益人。基金会创立人可通过章程或其它书面工具,将其作为创立人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权力和义务转移给其指定的人选。
塞舌尔基金会资产是基金会的专有财产,这代表其创立人和受益人均不享有基金会资产所有权。当基金会创立人向基金会投入资产,该资产即成为基金会的专项资产,不再属于创立人。基金会资产在根据规章规定进行分配前,不属受益人。《基金会法》通过下列各项,加强保护基金会资产:
- 条款保护塞舌尔基金会免受创办人的债权人处置,当中包括即使有确凿举证(在毫无合理疑点之下,而非可能性较高者),有关索偿之限期为两年;
- 不包括国外强制承继权法;
- 对于没有施加限制,在满足一定条件前提下分配给受益人的资产,条款规定保护基金会对这些资产的所有权;
- 可以限制受益人获取资料的权利;及
- 条文可以规定,若受益人对基金会的资产转移或分配有所不满,其资产所有权可被剥夺。
基金会将豁免缴纳塞舌尔企业所得税,预提税,社会保障资金及印花税。然而基金会必须对账目进行如实记录并妥善存档,委员会认为此举可以如实反应基金会的财务状况,但是塞舌尔并不强制要求基金会每年进行审计或申报财务账目及其年度收益。《基金会法》也容许外国基金会在塞舌尔续存,以及塞舌尔基金会至国外续存。《基金会法》还容许两个或以上的基金会整合为一个新的基金会,以及一个基金会与另一个基金会合并。
总结而言,塞舌尔基金会是一个具有创意,多样化,及稳健的实体,它拥有多项优点,包括提供良好的资产保护,易于创建和管理,物有所值,以及高保密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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