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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5 09:12:59北京晨报次点击[大][中][小][打印][关闭窗口]
清明节从4月2日至4日放假三天
晨报讯 市政府办公厅今天下发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4月2日(星期一)至4日(星期三,清明节)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
通知要求,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